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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大道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劳务服务(SJ1A2024-1270-XZ1)

来源:未知 15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迎宾大道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劳务服务(SJ1A2024-1270-XZ1)实施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迎宾大道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劳务服务(SJ1A2024-1270-XZ1)

(二)项目编号:ZCZX-2025-B-0010

二、项目内容

迎宾大道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颍上县,对迎宾大道排水管网进行施工图设计,西起颍利路,东至经五路,道路全长约4500米。建安费约为:14625万元。

采购内容为变更工作劳务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860000元(大写:捌拾陆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交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须提供控股关系承诺书,加盖公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人查询的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6年2月6日9:00至2026年2月14日17:00。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理办法:

(1)供应商(投标人)若已有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可使用同一CA登录。

(2)平台注册: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首页点击“供应商”,申请CA数字证书。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6年2月6日9:00至2026年2月28日10:00,使用天津人力社保CA证或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选择供应商入口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10:00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6年2月28日10:00至10: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谈判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谈判。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南开区欣苑公寓2号楼1门评审现场(线下)或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线上)等候磋商。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泰南道3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工

(四)联系电话:18920673311

十一、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人:傅光耀

2.联系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泰南道30号

3.联系方式:13802120789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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