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0100G25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岗区既有小区(旧改、安居)配套排水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更新改造工程已取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岗区既有小区(旧改、安居)配套排水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更新改造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3建设规模:对小区室外排水管道进行原位更换改造,工程范围涉及南岗区共计470个小区。改造小区化粪池到市政管网最后一段管线,管道采用HDPE缠绕结构壁管,管径采用DN300-DN400,改造总长度116400米。
2.4招标内容:对小区室外排水管道进行原位更换改造,工程范围涉及南岗区共计470个小区。改造小区化粪池到市政管网最后一段管线,管道采用HDPE缠绕结构壁管,管径采用DN300-DN400,改造总长度116400米。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测量并提交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等相关技术服务;
2.7质量标准: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初步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498.6122万元(其中勘察最高投标限价:135.5252万元、初步设计最高投标限价:363.087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测量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注:勘察负责人与初步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以上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信誉要求(包括联合体成员):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联合体各方均有权承担相应资质专业的工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09时3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09时30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1.其他
11.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3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联系人:曹婉歆
联系电话:0451-827034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陈永久
电话:0451-86785888转3071、17745649000
电子邮件: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